问曰:
如何理解劳动的二重性?
对曰:
1 劳动的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抽象劳动生产价值。
2 有用劳动和具体劳动:生产商品的使用价值属性的劳动,简称为有用劳动。在比较不同的有用劳动时,我们又称其为具体劳动。
“上衣是满足一种特殊需要的使用价值。要生产上衣,就需要进行特定种类的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简称为有用劳动。从这个观点来看,劳动总是联系到它的有用效果来考察的。(55)”
“缝上衣的劳动是一种与织麻布的劳动不同的具体劳动。(65)”
3 抽象劳动:所有不同种类的劳动形式,都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是人类在生产上的一种消耗或支出。商品的价值就是由这种抽象劳动形成的。
4 并非在任何时候,抽象劳动都形成价值,只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抽象劳动才形成价值。
“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51)”
“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60)”
5 劳动二重性是马克思的原创,古典经济学家们不曾提过。马克思称之为:“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55)”
6 这里插一句,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都是一切社会形态所共有的永恒的范畴。具体劳动自然好理解,争议点在于抽象劳动。卫兴华说:“马克思所预计的在消除了商品生产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作为劳动和消费尺度的劳动时间,只能是抽象劳动。也就是说,在这种没有商品经济的社会中,抽象劳动还是可以而且不得不存在的。”这方面更详细的论述见余斌《〈资本论〉正义:怎样理解资本主义》12-15页。